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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及ABC的“转化”探讨
作者:teacherli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3529  更新时间:2012/8/19 10:13:32  文章录入:teacherli  责任编辑:teacherli

 

老师:
  您好!
  我是新蔡一高的老师刘强,也就是今天下午打断您演讲唐突向您提问的人。今天聆听您的讲座感觉收益非浅。关于新课改我不想多说,但关于老子的《道德经》我想说说自己一些浅显的看法。
  首先,我个人认为,老子的《道德经》确实需要每一个中国人认真研读,因为它确实是一部饱含哲理的传统经典著作。
  其次,我个人对这部著作了解的不是太深,许多观点难免会有不妥之处,也就是说思想境界还达不到您那样的高度。所以,对今天下午我的冒昧提问,还请您多多包涵。
  再次,对于您今天下午所阐释的老子《道德经》中的一个观点任何事物没有好坏之分,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。老子曾说:福兮,祸之所倚;祸兮,福之所伏。从这个观点看,好坏是可以相互转化的,事实也可以证明这是正确的。但好坏可以相互转化并不代表事物本身没有的属性之分。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和南京大屠杀难道说真的是好的吗?那事过多年之后,那么多的中国人为什么一直对此耿耿于怀?为什么那些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每每提及还声泪俱下、泣不成声?再比如说,国家主席刘少奇在文革期间被慘害至死被称为建国以来的最大冤案,难道这个事情本身也没有好坏之分吗?假如您是刘少奇或他的家人,您会这样认为吗?
  好坏是非是人根据一定的标准尤其是自己的良心作出的评判,人,只要有情感,就会有好恶。除非一个人绝对理性,才会对任何事物任何变化无动于衷。可是,作为一个正常人,他真的可以做到吗?
  综上而论,我认为,老子《道德经》的思想也应该批判地看待,有选择地吸取。
  个人观点,难免局限。请老师批评指正,谢谢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刘强

老师:您好!

    这是属于学术讨论问题,不必不好意思。我很感谢您对我报告的积极关注和评价,也很感谢您对我探究老子与ABC理论的深度思考。我的说法的确让人不好接受,那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,尤其在大庭广众面前的讲演中值得认真推敲。

    您引用《道德经》有关“福祸”转化的观点,其实只说明了客观事物本身发展变化的一部分自然规律,这是没有错的,我所举的例子也能够证明了这一点,没有日本鬼子的大屠杀,就没有中国人民的奋起抵抗,也难以取得八年的抗战胜利,这就是事物的自身转化。当然,这不是道德和法律层面上的认识问题,道德与法律属于人类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主观意识的结果,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与指导。而“福祸”转化的观点是属于哲学的范畴,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理解,属于世界观的部分,是调整人自身的心理和行为的规律。也就是说,我们可以用“福祸”转化来认识和理解当时抗日战争的变化与发展,来调整我们自身如何应战,是投降还是死战?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一屠杀事件来发动人民抗战。至于我们和日本国及战犯们之间的关系,那就不是哲学范畴上的事了,不属于自我调整的问题,而是属于国际法律问题,不仅有国际法庭进行裁判,而且也需要我们中国人民继续追偿。现在的钓鱼岛问题仍然证明着这一点。钓鱼岛的“不确定性”对日本政客来说,就是一件很可利用的“好事”;而对于我们中国人民也应该是一个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最好机会。您试想,如果如果钓鱼岛完全在中国控制之下,能够不断地激起大陆、香港和台湾三地人民保钓的共同心声吗?这一点我想大家都就好理解多了,毕竟没有死人,可是道理是一样的。没有保钓人员的不断被驱逐和抓捕,我们中国人还可能沉睡在“地大物博,资源丰富,人口众多”的梦幻之中,难以产生被蚕食、被轻蔑的耻辱感,更难以团结一心、奋起直追。“知耻而后勇”还是“知耻而后退”,这就是我们自身认识和处理的问题。当然,我们任何一个中国人也不能允许日本觊觎钓鱼岛,不管不问是卖国,据理力争,理所当然,因为那是国家主权的法律关系。

ABC理论与老子的“福祸”转化观点有些不一样,老子的“福祸”转化讲的主要是事物本身的发展变化,而ABC理论讲的是人自身的观念及情绪的转化。

ABC理论核心的观点是:任何事物、事件本身都是中性的,没有是与非、好与坏之分。是与非、好与坏的分别来自于人的观念和判断,并且直接影响着人的情绪与行为。人的观念和判断,又是来自于自己已经形成的是非标准。事物是客观的,而人的是非判断标准却是主观的,无论社会主流观念或是个人观念,都是后天教育和环境影响逐步形成的,而且也是可以改变的,这也正是我们教育教学的基础。学校的教育就是在转变和完善着学生的价值观、是非观等等主观意识,并以此来影和改变学生的思想、情感和行为。大屠杀的例子是当时学生们举出的,虽然有些极端,但也很能说明问题,没有一个学生会因此而感谢日本鬼子,但能够从中学会寻找引起自身不良情绪的观念并试着加以转变,而改善自己的情绪,导正自己的行为。

比如对考试考砸了感觉和处理。如果学生能够把考试的意义定义在查找问题上,那么,成绩低就说明找出的问题多,真正达到了考试的目的,可以利用考试来解决自己还蒙在鼓里的问题;如果把考试定义在学业水平的高低的考查上,那么,成绩低,就不是件好事了,尤其对于那些经过了一个学期的努力,还没有考好的学生,是一种难以自拔的打击和伤害。这就需要学生运用ABC来进行考试观念的调整。学生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时候,还会对考试繁衍了事吗?还会在考场上作弊吗?还会考完后就完事大吉了或者耿耿于怀吗?考试本身就是一个很中性的事,无论考好考差都是考试的目的,尤其考的成绩低,才能说明考试有用,都考一百分,起码说明考试事物意义的。当然,关键在认识了这一点之后,要将解决问题付诸于行动。

    另外,任何事物不仅属于中性,而且还有其发展变化的必然性,无论人们理解为好与坏,只要条件满足了,就会发生。这也是事物的客观性。事物的客观必然,但不一定让我们人类适应,我们人类有自己的期望,期望事物的发展变化更适合于我们,凡是适合于我们的,就在主观上认为是好的,为是,凡是不适合于我们的,就在主观上认为这是坏的,为非。那么我们就必须认识其规律,而不是仅仅判断其好与坏,通过掌握事物的变化发展规律,来探究其变化的条件,并且积极创造有力条件,使其符合我们人类的主观需要。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。

    好与坏、是与非,以及“良心”,都属于人的主观意识,其“标准”何在?封建社会有封建帝王的统一要求;毛泽东时代,有毛泽东思想作为标准。现在改革开放了,人们最大的幸福就是思想解放了,人们最大的困扰,也还是没有了是非标准了。尤其是我们的学生,他们在复杂的家庭、社会环境中,“标准”不一,或者根本就没有标准,所以成长中形成了种种复杂的生活、学习不良心态,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发展。作为教育工作者,我们有责任引导学生,正视客观现实,掌握客观规律,调整思想观念,稳定自我心态,积极正向发展。

    心态调整的目的是,把握客观规律,理性处理事情,尤其是紧急而有压力的状态下,做到“处乱而不惊”,并非“无动于衷”。无为,不是不作为,而是按照规律办事,不自以为是、刻意而为,即“无为而无所不为”;无欲,不是不思进取,而是不贪非分之想,虚其心,实其腹,致虚守静,没身不殆。由于时世纷乱,解释不一,所以,人们对老子的误解太多太深,的确值得认真探究和学习。我虽然做过一些对老子的探讨和《老子对当代教育教学的启迪》的报告,但总感觉对老子的学习还是不够,本网站上发了一些个人理解,只到36章就停下了,以后还会多加研究,更希望和你一起探讨。

    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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