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 惟道是从 [原文] [注释] 孔德之容,惟道是从。 孔,甚。德,循道之得。容,模范、法式。 道之为物,惟恍惟惚; 恍惚,若有若无,不可指示。 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; 象,表象,形象,法式。 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; 物,实际内容,类,类别。 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; 窈,读yao,深远。冥,暗昧。精,微妙。 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。 甚,胜过。真,本性。信,凭证,信物。 自今及古,其名不去, 去,去掉,损失。名,名称,概念。 以阅众甫。 众,众多。甫,广大。众甫,指众多广大的事物。 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? 以此。 此,指代自然法则和规律的“道”。 [释文] 真正的德的范式,都必须是符合自然法则和事物规律的。 自然的法则与规律体现在事物当中,是若有若无,不可指示的; 在若有若无的表象之中,我们可以看出其中的法式; 在若有若无的表象之中,我们也可以区分出它们的类别; 道虽然深远幽暗,但我们仍然可以体会出它的精妙, 这种精妙甚至都超过了事物的本身,而且它让我们可以得到屡屡验证。 只要事物的概念没有变化和缺失,我们就可以从事物的概念推及到众多广大事物的原本。 我们是凭什么认识和理解世界万物的?就是根据自然的法则和规律。
[解释]
道,到底什么样子?道,到底有什么作用?第一章中尽管说了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,前二十章中也是不断地对道进行解释和描述,对有道之士的外貌及内心进行了探讨,这一章,这重点又是一个总结性的讨论。
与道关系最密切最适用的一个概念就是“德”。德又是什么样子,与道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?
德,在中国最早的甲骨文中,只有行字部首“彳”和象形的“目”字以及“目”字上面的一条直线“|”组成。其意思就是说:德,是用眼睛盯住行道,看准道而行事,行道之得为德。换句话说,按照规律做出的事情就是有德了。
开章第一句“孔德之容,唯道是从。”开宗明义,大德的范式就是道。“容”,除了有容纳、容貌之以外,还有模范、法式的意思。如果仅以“容纳”或“容貌”之意来解,后面的“唯道是从”,就无法理解了。唯道是从的,只能是一种范式,一种在道的规范下的范式。大德,需要的就是这种范式。有德之事,就是遵循道德法则做出来;有道之人,也正是遵循道的模范。所以,我们就可以这样理解:道,是事物的规律和法则;而德,就是遵循规律和法则做事情的结果。当“道德”成为一个词语的时候,其意义就是“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。”
本章进一步讨论的是道与物的关系。“道为物”,就是道在事物中的体现,道在事物发生、发展和变化中的作用。
“惟恍惟惚”,是道的最突出的特点之一,似乎说不清,道不明,也就是开篇所谓的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。但是,这并不是说,道就是无可捉摸的,无从发现的。恍惚之中,我们可以仍然看到道表现在事物中的法式,恍惚之中,我们也可以归纳出事物的类别。最终形成了已经被抽象为概念和规律的道,没有了形、色、味等具体客观的外象,所以成为不皎不昧的无物之象;虽然“迎之不见其手,随之不见其后”。这一点在十四章中说得已经很明白。
物,原意为杂色的牛,后来引申为颜色,又引申为事物,再引申为门类、类别。“道之为物”中的“物”,是指事物,“其中有物”的“物”则是指事物的类别。道,就是在归纳和抽象中找到的,所以,老子才有“道之为物,惟恍惟惚; 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; 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。”这样的说法。
上面只是说的道的来源和形象,道的特点又是什么呢?
“窈兮冥兮”就是道的特点之一。在道的深远和幽暗的特点,我们可以把握它的“精”,它的“真”和它的“信”。道,不仅微妙玄通,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,这就是它的“真”;而且可以屡屡验证,从不失灵,这就是它的“信”。
“名”与“甫”,是两个关键词。名,即为“名可名,非常名”之名,是事物的概念,也可以理解为事物的名称。甫,广大的意思,众甫,就是众多而广大的事物。只要我们把握了事物的概念,也就是掌握了事物的基本属性,就可以掌握和理解更多的事物。所以,老子说:“自今及古,其名不去,以阅众甫。”
最后,老子点明了主题,强调了道的作用,“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?以此。”就是道,事物的基本规律,是我们推知万千事物现有状态以及它们的发展变化规律的根本。也就是十四章结尾说的:“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能知古始,是谓道纪。”
[主旨]
从事物的表象中抽象规律,从事物的归类中总结规律,依照事物的概念和规律来推断未知的世界,依照客观规律行事,做有道有德之人。
[要义]
1、有道才有德,德以道为法式。
世上万物的形成、变化与发展,就是道的具体体现。如,水的变化。天冷,它就要结冰;天热,它就要流淌;遇阻,它就停止;遇崖,它就直泻;汇聚,则成洪流;分散,则蒸腾成气。所以,老子称赞水“上善若水”,“几于道。”
做人做事,也是这样,只要你能够按照客观规律办事,不仅事情容易办成,而且结果也是好的,被人称为德行。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办事,即使出发点是好的,但结果却是不尽人意,甚至适得其反,不会被人称道。
2、规律隐于事物之中。
道,就是客观规律和法则。这些法则并不是先天确定的,也不是先哲们的创造和发明,它们本身就是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的。
在人们还没有发现这些规律的时候,人们就以为这是不可知的,无规律的,甚至是神秘莫测的;人们在观察和探索中,就会从他的表象到本质,从恍恍惚惚倒真真切切,一旦人们认识了规律,发现了规律,那么,人们不仅可以驾轻就熟地做事情,而且也会把规律定法则,要求其他人也能够按照规律来做事情。
3、善于总结和归纳事物的规律。
每天地重复做事情,并不一定就能发现规律,需要我们“致虚极,守静笃”,在反复观察“万物并作”的过程中,从恍惚之中注意到它们变化的法式,这就是恍惚中的“象”;然后还要对这些法式进行分类归纳,最终形成物的基本概念,这就是恍惚中的“物”。这种“象”与“物”,并不是我们生活中直观的有声有色有形的物象,而是“复归于物”的物,和“无物之象”。这种物象之中,才会体会到它的“精”,它的“真”和它的“信”。
4、概念和规律是指导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根本。
与老子差不多时代的西方先哲柏拉图,他相信,真正实在的不是我们日常所见所闻的种种常识和感觉,这些东西千变万化,转瞬即逝,是不牢靠的。真正的实在是理念,理念是具有超越的存在,日常世界之是理念世界不完善的摹本。理念,就是老子所极力推崇的既真又精又信的名和道。
比如说,任何一张白在我们面前的桌子,都一定会有这样那样的缺陷,不足以代表真实的桌子,只有桌子的概念才是完美无缺的。
所以,我们要真正把握世界,就必须探讨和研究理念,也就是事物的概念和规律,这就是老子所说的“名”和“道”。只有掌握了事物的概念和真正规律,我们也就容易把握世界。
[故事]
爱色与爱德
阮共有一儿一女。儿子德如以有才能且有风雅之度著称于世,与嵇康为挚友;女儿虽然也饱读诗书,小有才识,却长得异常丑陋。
后来,阮共的女儿嫁给了许允。由于妻子太过于丑陋,婚礼结束后,许允不再有进入同房的打算,家里人都为此事十分担心,许允的新婚妻子也十分焦急,但一时也无可奈何。
这时,正好有位客人来看望许允。新娘便对婢女说:“你到外面打听一下,看看是谁来访。这个人也许对我会有帮助的。”
婢女回来说:“是朝廷的大司马桓范来访。”
新娘听了婢女的话后,面有喜色,说道:“我们现在不用担心了,桓郎一定会劝许允进来的!”
果然,桓范这个时候正在前厅劝说许允:“阮女虽丑,但德才兼备啊!家既然嫁给丑女给你,想必有他们的想法,你应该体察明白啊!不管如何,你现在都应该进洞房见你的妻子。”
许允觉得桓范的话有道理,便转身进了新房。可以见到相貌丑陋的妻子,许允就想退出。新娘料定他这一走就再也不可能进来了,就拉住她的衣襟让她留下。许允挣脱了几下,妻子就是不松手。
许允看到妻子如此无礼,便问道:“妇女应该有四种美德,而你有其中的哪几种?”
新娘答道:“新妇并不曾缺美德,所缺的只是容貌罢了。可是,读书人应该有各种好品性,你又有其中的几种呢?”
许允不屑一顾地答道:“我样样都有。”
新娘却说:“各种好品性里最重要的是德,可是你爱色不爱德,怎么能说样样都有呢?”
许允听了,面有愧色。从此,夫妇二人便互相敬重。
天下归周
周文王以美德治理国家,不到三年的时间,天下就有三分之二的地方归附于他了。
商纣王听说了,十分忧虑,对大臣说:“我如果苦心积虑,与他争夺天下,难免让自己心神劳累,但如果我置之不理,恐怕将来他会危及我的统治。我该怎么办呢?”
崇侯虎说:“姬昌行仁义而且善于谋略,太子姬发勇敢而果断,他的第二个儿子姬旦为人恭俭而且知时务。如果我们顺从他们,就会被他们所欺辱;如果我们放纵他们,就会被他们所灭亡。承他现在还没有完全成功,我们应该及时行动消灭他。”
于是,商纣王派兵把周文王拘紧起来。
周太子姬发用千金求得天下奇珍异宝,献给纣王,又买通纣王周围的宠信之臣为文王说清。纣王见到那些奇珍异宝,十分高兴,就释放了周文王。
周文王回到国内,就修建豪华的玉门和歌舞用的灵台,挑选美丽的少女,天天击鼓取乐,一次迷惑纣王。
纣王听说了,高兴地说:“姬昌已经改弦更张了,耽于享乐,我再也不用担心他了。”
于是,他又开始他以前荒淫无耻的生活,还变本加厉,设置炮烙酷刑,挖了忠臣比干的心来下酒,抛开孕妇的肚子,诛杀了那些直言进谏的人。抓鱼引起天下人的反抗,周文王也乘机发兵征讨纣王,并最终统一天下。
老子对他的弟子们讲述这件事的时候,赞叹地说:“周文王甘心让自己行为受辱,让自己处于一个受屈辱的地位,是因为他明白一个道理,受其辱,才能得其荣,为天下亡。” |